《新广告法》施行后关于网站内容调整的告知书
2015-09-30
尊敬的客户,
2015年9月1日《新广告法》已经正式施行,新法表示网站内容中若含极限用语,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。为保障广大用户的权益,请您仔细阅读附件《告知书》,若您网站中含有类似极限用语请尽快调整网站内容,避免与《新广告法》政策有冲突,减少经济损失。
若您有任何疑问,可以访问我司官网 (www.e7cn.net) 服务支持栏目,或者拨打我们服务热线: 400-099-0017 。
宁波易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2015年9月30日